涉外专利

香港专利申请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标准专利、短期专利、外观设计,审核机构是香港知识产权署。

标准专利可在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一次,有效期最长达20年。短期专利则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4年后续期,有效期最长达8年。

可采用中文或英文提交申请。专利申请表格兼备中、英文版,可任择其一。如果以中文填写申请表,就该专利申请或其后批予的专利所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也会采用中文进行。如果以英文填写申请表,就该专利申请或其后批予的专利所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也会采用英文进行。

香港新《专利条例》于1997528日获立法局通过并于627日实施。新《条例》规定,香港将建立由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组成的独立专利制度。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获得注册并授予的专利。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取得标准专利有两个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将其发明向指定专利局提出申请,在申请被指定专利局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记录。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予以记录并公布。然后申请应选择一个在后的日期——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或记录申请被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知识产权署申请注册和授权。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予以公布。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自在指定专利局申请之日起算。

新《条例》同时规定了对短期专利的保护制度。设立短期专利的目的是保护只具有短期商业价值的发明并使申请人能尽快获得专利权。短期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直接受理。对短期专利,注册处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合格即授予专利权。但申请人在提交短期专利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一份由规定检索机构对此专利所做的检索报告。短期专利的有效期为4年,可续展4年,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

标准专利可在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一次,有效期最长达20年。短期专利则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4年后续期,有效期最长达8年。


在中国香港,标准专利的批予,是以下述三个专利局(称为「指定专利当局」)所批予的专利注册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联合王国专利局。

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请人须提交下述两项请求: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指定专利申请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发表的专利申请(第一阶段);就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批予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中国香港短期专利的批予,以其中一个国际查检主管当局或其中一个指定专利当局所制备的查检报告(新颖性检索报告)为基础。下列其中一个查检主管当局发出的查检报告,以支持短期专利申请: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6条委任的各个国际查检主管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联合王国专利局。

​注册外观设计只保护产品的外观,例如电脑显示器的外观。外观设计的注册并不保护外观设计产品的运作方式。产品的运作方式是受到专利法例保护,电脑软件则受版权法例保护。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其外观设计产品。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有效期最长为25年,每五年续期一次。

 


 

台湾专利申请

 

台湾专利分发明专利、新型专利、新式样专利三种类型,三种类型申请案皆需实质审查,申请案文件齐全符合基本要求后自动进入实质审查,不需申请人提出实审请求。台湾发明专利期限为20年,新型专利为12年,新式样专利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1、申请台湾专利的说明书及申请文件均需以繁体字撰写;

2、申请时,必需提交的文件是请求书、说明书、图式、宣誓书等,委托书及国藉证明(法人证明)可在申请日之后60天内补交;

3、在申请递交之后,对说明书或图式进行补正,可以被允许,但需增加补正费;

4、如有延期动作,需增加延期费;

5、应注意最好在公开之前在台湾提出申请,否则有被撤销之虑。

1、递交申请: 1个月领取官方回执;

2、公布: 对于初审程序合格的申请,自申请日起满 18个月后予以公布;

3、实质审查: 新颖性、专利性审查;

4、授权: 如果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上述的形式和实质要求,则被授予专利权;

5、优先权:现中国大陆与台湾已经相互承认对方的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中国的申请文件为台湾的申请主张优先权;

6、发明专利注册所需时间: 自申请日起 2–3年;

7、有效期: 自申请日起 20年(年费 自核准后每年缴交)。

1、递交申请: 1个月领取官方回执;

2、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3、授权: 如果一项新型专利申请符合上述的形式要求,则被授予专利权;

4、优先权:现中国大陆与台湾已经相互承认对方的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中国的申请文件为台湾的申请主张优先权;

5、新型专利注册所需时间: 自申请日起 6~9个月左右;

6、有效期: 自申请日起 12年(年费 自核准后每年缴交)。
 

1、递交申请: 1个月领取官方回执;

2、审查制度: 初步审查;

3、授权: 如果一项新式样专利申请符合上述的形式要求,则被授予专利权;

4、优先权:现中国大陆与台湾已经相互承认对方的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中国的申请文为台湾的申请主张优先权;

5、新式样专利注册所需时间: 自申请日起半年;

​6、有效期: 自申请日起 10年(年费 自核准后每年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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